广东鹤山北控水务有限公司

鹤山市自来水水价公示




尊敬的用水户:

      根据鹤山市人民政府鹤府复[2017]196号文《关于同意调整我市自来水价格的批复》和鹤山市发展改革局鹤发改价[2017]53号文《关于调整鹤山市自来水价格的批复》的有关精神,广东鹤山北控水务有限公司从2018年1月1日起(即2018年2月1日起的抄见水量)

调整现行自来水价格。调整后的自来水价格如下:

用水分类及调整前后单价对照表

单位:元/立方米


用水分类

现行水价

调整后水价

居民生活用水

第一级水量[24立方米以内的部分(含24立方米)]

1.27

1.68

第二级水量[25-32立方米部分(含32立方米)]

1.91

2.52

第三级水量(32立方米以上部分)

3.81

5.04

行政事业用水

1.58

2.21

市政、消防和绿化用水

1.48

2.07

工业用水(含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

1.72

1.86

经营服务用水

(含临时建筑、饮食服务业等)

2.10

2.94

特种用水

3.60

5.04

合表价

1.39

1.76



欠费拆装及拆表销户费用价格公示

水表口径

欠费水表拆装费收费标准(元/次)

拆表销户费收费标准(元/次)

收费依据

DN15

20

15

《关于供水管理若干收费标准的批复》鹤价[2001]4

DN20

20

15

DN25

25

15

DN40

35

25

DN50

300

150

DN80

400

200

DN100

600

300

DN150

900

450

DN200

1200

600

DN300

1600

800

水费欠费违约金收费标准公示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逾期未交者按日加收应交水费

不高于5‰的滞纳金。

《关于印发<鹤山市供用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鹤府[2002]30